本报讯 (记者
陈运团)昨日上午,在2008中国·洛阳创新暨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将“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牌匾授予我市。洛阳成为全国首批、河南省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是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类型的最高标准。2005年12月,洛阳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创建市后,我市以支柱行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对重点项目加大专利资助支持力度,指导企业进行专利申请、建设专利数据库,推出了维权咨询、帮助企业制订知识产权战略等各项服务,促使全市的专利申请量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据统计,2007年,我市专利申请达到164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大幅提高,达到418件,职务发明占53%,一共被授权902件,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
知识产权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发挥其效力。两年多来,我市在这方面也取得了诸多可喜的成绩,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著名商标58件。
与此同时,我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两年多来,受理专利侵权纠纷62起,结案率达95%,收缴、销毁侵权产品700余箱,涉案金额达3600余万元,专利行政执法也由本市范围扩展到外地,为跨地区、跨省联合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积累了经验。
据了解,全国目前共有9个城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