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0日专电 (记者 吴晶) 12所高校因办学条件不达标或违规、违纪办学被教育部“黄牌”警告,并将被限制今年招生规模。
教育部10日公布了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755所普通本科院校、1169所普通高职院校、315所独立学院和95个分校办学点获得批准。名单中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
名单用星号标记出10所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这些学校包括: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独立学院)。
名单用三角标记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和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学校因去年出现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今年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名单中没有出现被“红牌”(暂停招生)罚下的高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
据悉,今后教育部将继续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