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出台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流通秩序。
措施包括:针对一些商场、超市违反规定滥收所谓“过节费”、“入场费”、“促销费”等费用以及虚假打折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零售商虚构原价打折、虚构清仓等违法促销行为加大对商场、超市的巡查力度;以监测和快速检测为重要手段,以食用植物油、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副食品等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商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质量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依法采取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追回或销毁等退市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强跟踪监管,确保不合格商品及时规范有效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