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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版:网友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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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聘后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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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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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聘后的疑问
  洛阳新闻网网友“123”问:我在某学校工作几十年,现在被单位解聘,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应不应该获得经济赔偿?用人单位下一张解聘书就解除劳动关系,合不合法?我身体状况良好,要求继续留用,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给买“五金”,合不合法?

  洛阳新闻网律师在线频道加盟律师答复:你被解聘,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工作几年按几年算;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可以的;职工工作到退休年龄应退休,退出工作岗位。不知你的年龄是否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工作期间,单位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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