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国庆 实习生 郭英
昨日上午,一场特殊的招标会在市政府18楼举行。竞标的标的物不是地产,也不是财物,而是我市一部地方法规《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稿代拟稿)》(以下简称草稿代拟稿)的“起草权”。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法规草案,是我市突破“立法部门化”的一次尝试,这也意味着,普通市民首次通过参与立法实现自己的诉求。
立法方式的变革
一部地方法规是如何“出炉”的,相信许多市民还比较陌生。 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杨尚辉说,我市现行的各项地方法规,此前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市人大起草法规草案。
比如《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分别是由主管的市园林局、市环保局起草草案,经市法制局审查,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两次审议。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提请省人大批准后方可公布实施。此次“民间立法”,是将由原来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的草案起草工作“打包”,交由社会力量来完成。
“事实上,立法工作往往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有行政意志倾向的立法活动,在实践中也会体现出它的行政意志,使有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这些无疑都会影响法律的权威和法律为民众服务的进程。而民间立法的内容,无疑是民众最为关心或最体现民生细节的。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市启动的民间立法,我们非常期待!”参与投标的市工业中专的李旭说。
4月6日,市法制局和市教育局在《洛阳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委托起草法规草案代拟稿的招标公告》,拉开了此次“民间立法”的序幕。公告明确“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专家、教育工作者,均可以单位名义投标起草”。
杨尚辉说,公告发布后,反响非常强烈,截至4月21日,有8家单位提交了投标书。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公告中没有标明“劳务费”,但几乎所有的投标单位都表示:“能够参与立法本身就非常有意义,即便没有回报,我们也愿意做。”
首试为何选中这部法规
“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几乎涉及全市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杨尚辉说,“近年来,因为孩子在学校受伤而引发的纠纷和诉讼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难题,这也是市法制局选择该题目进行民间立法的重要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诉讼多达百余起,其中还不包括一些学校和家长自行协商解决的事例。“尽管教育部出台了学生在校受伤后的处理办法,但这只是一个行政规章,在诉讼中很难作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依据,出台地方性法规就显得尤其迫切。”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说。
面对一些很现实的问题,如学校、学生、学校周边的单位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各自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应该采取哪些方式预防学生出现意外?学生出现意外后该由谁来赔偿、怎么赔偿?这些问题都需要立法进行明确。
杨尚辉说:“我们期望通过草稿代拟稿投标这种新的方式,集思广益,提高该法规的立法质量,使法规更趋于科学、合理。”
招标力求公正公开
昨日上午,8家投标单位都早早赶到投标现场。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有1名发言人和1名旁听人进入会场,由发言人轮流发表自己的投标意见。在投标意见中,他们要明确自己的成员情况、资质、拟立法的框架、起草时间安排、拟规范的法律问题、拟创建的制度等。
在投标现场,市教育局、市法制局和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进行监审和公证。7名评委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除了两人来自市法制局,其他5名评委分别来自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河南理工学院和东方二中。评委们根据投标发言人的表述综合打分,最终由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
这8家投标单位虽然7家都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投标,但是每家律师事务所背后无一例外都有许多法律专家、教育工作者作后盾。“立法是个团队合作过程,单靠律师的诉讼经验是不够的,还需要法律专家的理论支持和教育工作者的一线工作经历。”
最终,王城律师事务所在投标中胜出,成为我市地方法规草案的首家社会力量起草者,也获得了1万元的“标底”,会场响起了热烈掌声。
获胜后的投标发言人、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连专非常高兴,他说:“事实上,我们这支团队由王城律师事务所和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50%以上的教师共同组成,能够为这部法规草案起草稿,我们非常荣幸。”
市民可参与草案起草
杨连专说,该团队起草的草稿代拟稿拟突出创设5项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中小学生伤害事故赔偿互助金制度,保证事故发生后有钱赔偿;实行学校用品标准化制度,如课桌椅高度、灯光亮度等,保证学生身体、心理健康发育;开展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群体性伤害预案制度,以应对突发群体伤害事件;建立重大伤害事件的预防、谈判、发布、处理管理制度,使伤害事故的处理更透明、公开。
王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水山说,草案的起草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也欢迎更多的专家和市民提出宝贵的意见。如果市民对这部法规有什么建议,可以致电6432670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kc705@126.com,一起参与草案起草。
更多法规将采取这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中标单位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草案代拟稿的起草工作。6月30日前,市法制局、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草案代拟稿进行审查,并作出评审结果。
杨尚辉说,按照正常程序且通过审议,该法规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
市法制局局长徐新说,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法规草案有着深远的意义,它是在彰显一种理念、一种社会文化:既然每个公民都可以参与立法,那么,人人都应该关心法治;既然人人都要关心法治,那么,人人都应当增强公民意识、遵纪守法意识。
他明确表示,今后,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较广的立法题目,都将委托社会力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