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侯先生:去年8月,我在洛常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小货车,才开了两个多月,车自燃了。后来,消防队出了一份火灾认定书,认定失火原因为自燃,让我将认定书送到该汽车销售公司,要求他们15天内来处理。但是,该汽车公司不仅没有到消防队接受处理,现在也不承认收到过火灾认定书。我想到法院起诉他们,但他们不承认,该怎么办?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侯丽娜:对于认定书,如果对方没有提出异议,那就意味着认可,侯先生就可以根据认定书上的失火原因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不承认收到过认定书,那么,侯先生就必须举证证明对方收到了认定书。
如果无法举证证明对方收到了认定书,还可以委托法院通过消防部门进行鉴定,但这样一来就变得很麻烦了。因此,建议以后再有需要送认定书等证据的情况,请使用快递的方式,这样对方收到快递时必须签收,事后也好查询。 (记者 杨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