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讨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会议指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党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重大决策,这对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和团结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各项权利,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