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5月5日电 (记者 李丽静)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河南省教育厅5日联合发出公告,提醒223名借款毕业生务必在30日内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欠息。
据介绍,2005年~2007年的3年间,国家开发银行共向河南省91所高校的24.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16.6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学生毕业后应由本人负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时偿还本金。截止到2008年4月20日,河南已有7617名学生按规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尚有223名借款毕业生拖欠利息,约占2006年毕业的借款学生总数的2.8%,欠息总额约3.8万元,拖欠期限超过1年。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河南省教育厅提醒,逾期不还且不与高校联系(或虽联系但协商未果)者,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学历查询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这样会对违约者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