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或收取借读费。《通知》要求,全省各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必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本报6日2版报道)
多年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求学路上可以说是历经坎坷,步履维艰。各地政府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优惠待遇,取得了一定成效。
河南省教育厅的通知明确指出:“对学校擅自提前招生、违规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或跨地区招生、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或违规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政府的这一决心,让人们感到欣慰,这是送给农民工的一颗“定心丸”,是对《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实践。愿《通知》在实施过程中一路走好,愿免费义务教育不再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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