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张女士问:我丈夫今年32岁,在煤矿工作。两年前矿上出了事故,砸伤了腰。丈夫出院后双下肢不能活动,大小便控制不住。我到处求医为他治病都未见好转,难道这病就没法治了吗?
张女士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初步判断你丈夫应该属于外伤性脊髓损伤,这是一种引起病人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的终生严重残疾。现代医学在神经损伤的药物治疗以及手术治疗方面尚无重大突破,但在康复治疗方面确有重大进展,除高位颈髓损伤的康复治疗比较困难外,借助高新技术及健存的肌肉、神经及运动功能,使病人不同程度地达到生活自理,重返工作岗位,重返社会已成现实。
目前康复治疗已经介入脊髓损伤患者急性期处理,并成为恢复期最主要的治疗手段,一旦患者生命体征稳定,骨折部位稳定,神经损害稳定或压迫症状缓解,呼吸平稳后,即可进入恢复期治疗。恢复期的康复治疗主要有:肌力训练、肌肉牵张训练、垫上训练、坐位训练、跪位训练、转移训练、轮椅操作训练、步态训练,胸10以下截瘫病人借助长腿支具、拐杖,可以实现重新走路,参与社会活动的愿望,另外对于脊髓损伤后所致的膀胱功能障碍和便秘问题可以进行膀胱和排便训练,治疗后均能达到很好的疗效,这也是目前唯一最科学、最有效的治疗方法。 (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