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学时,我跟程的关系就很好,可以说是秤不离砣砣不离秤。虽说现在各自都结婚生子了,但是每年至少还要约见两次。
我们见面不去什么饭店酒吧,也不去茶馆咖啡馆。我们每次都约在无偿献血车见面。
我不想显摆我们有多伟大。献血嘛,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献出热血播下爱……有关献血的高尚啊、无私奉献啊,我想大家都比我知道得多。
我和程经常去献血,除了那些高尚的想法外,我们还有别的想法——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
据大夫们讲,献血可以促进血液的新陈代谢,预防心脑血管疾病,预防高血脂、高血压、高血黏度等。
而我,刚过而立就开始发胖,体重达到了羞于启齿、需要保密的程度,还有脂肪肝……总而言之,我属营养过剩型,位于需预防“三高症”之列。程也好不到哪儿去,腰身是日渐粗犷。
那天我俩在街上看到献血车,看到宣传广告,一激动,就各献了400毫升血。
嘿!献完血后那感觉好哇,头脑清醒,一身轻松!于是我俩约好了,每年约会两次,地点:献血车。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你别说还真见效:刚开始我献的血化验结果是转氨酶高,都报废了。后来车上开始快速检测转氨酶,我便心虚了,如果检测不合格就献不成血了。没想到,检测结果居然合格,而程的转氨酶数值比我的还低。
我俩那个高兴啊,没想到献了几次血真的把转氨酶给降下来了。
献血献爱心,利人又利己,何乐而不为呢?
(走在风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