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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姓王的女士说,我们看不到开发商的楼盘规划,甚至在没开工的时候就付了定金,为的就是希望在资金实力不够强的情况下顺利买到房子。我前年预定的房子每平方米1600元也不算便宜,如今快两年了,洛阳的同等多层至少每平方米涨了1000元。如果是10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退房后我们要比2006年多付10万元才能买到类似的房子,近2年等待换来的巨大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的许现伟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开发商不按认购书卖房,购房者可要求其退赔双倍定金、支付违约金及由于涨价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果认购书有关于违约金的赔偿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开发商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购房者相应的利息。现实生活中,大多购房者很难得到因涨价造成的差价补偿。
许现伟说,买房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大事,希望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仔细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打听一下开发商的市场信誉度,不要草率付定金,更不要买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期房。
如今,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来自市场的各种考验。一个企业的实力、信誉度和专业水平决定着这个企业未来的命运。极个别非主流开发企业受到眼前巨大利润的诱惑,恶意涨价、无视诚信,终会受到市场的惩罚。
本刊记者 宋玉峰 通讯员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