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6月1日电 (记者 冯国)
由于在抗震救灾期间擅离职守、抢领救灾物资,略阳县4名干部5月23日被略阳县纪委和监察局查处。
略阳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熊小锋在“5·12”大地震发生后,得知略阳县城出现一定的安全风险,从13日开始擅离岗位,上级单位负责人几次要求熊小锋返岗,均被他以种种理由推脱。熊小锋直到5月17日才出现在单位,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略阳县法院的朱略安、略阳县城市监察大队的杜森两人在地震发生后,通过私人关系私自抢领十分紧缺的帐篷,被群众现场举报,两人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略阳县中药材技术推广处主任姚正浪(试用期)抢领7顶帐篷,被群众举报,姚正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终止试用期免去试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