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3日电 (记者 刘畅)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今天在北京签署。根据协议附件,将自7月18日起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于7月4日启动首发团。
这一协议内容涉及联系主体、旅游安排、诚信旅游、权益保障、组团社与接待社、申办程序、逾期停留、互设机构等方面。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赴台旅游以组团方式实施,采取团进团出形式,团体活动,整团往返;双方应共同监督旅行社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禁止“零负团费”等经营行为,倡导品质旅游,共同加强对旅游者的宣导。
这一协议的附件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作出了具体安排:接待一方旅游配额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为限。组团一方视市场需求安排。第二年双方可视情协商作出调整。旅游团每团人数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