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部门
提醒考生防骗局
高考结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提醒高考考生及家长谨防以下诈骗行为──
●声称可代办代招 省招办是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唯一办事机构。凡以高校招生代理人、人才交流中心或定向培养单位等名义进行的所谓代办、代招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小计划内部指标 国家严禁任何形式的体制外招生,所谓的“小计划”、“内部指标”和花钱买指标或不经省招办公布可以降分录取的许诺,都是欺骗行为。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结束后,高校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补录或换录,凡在全省常规录取结束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要认真鉴别。
●录取结果不备案 高校依据省招办备案的录取名册,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寄给考生。未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结果,国家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考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籍和学历。
●收取扩招费定向费 高招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所有费用直接向学校交纳。以个人或中介名义收取所谓押金、扩招费、定向费、赞助费的,均属违规、违法行为。
高校招生
在川指标增加2%
教育部已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各有关高校面向四川省的招生计划增加2%。
同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四川延考区(受灾区)与非延考区(非受灾区)的考生必须按1:4的比例进行招生,即每招5个四川考生,其中有1个必须是灾区考生。
学生自救能力
纳入素质评价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安全教育被列为郑州市中小学生的必修课,逃生和自救技能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日前,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把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每学期开展1次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4个学段分设不同教学内容。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特别是自救、自护和逃生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情况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整理/段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