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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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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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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院士”为何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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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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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车让人”
值得深思
程 奇
  【新闻回放】 “轿车推人600米”案肇事嫌疑人李建军于15日被警方从长沙押解回洛。本案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警方已将其作为刑事案件,正式立案作进一步调查。(本报16日3版报道)

  北大街发生的“轿车推人600米”惨案,让人们在抨击肇事嫌疑人李建军的同时,应该重新展开如何严格实行“车让人”的讨论。

  年初,笔者在“钟表王国”瑞士进行“‘铁掌大侠’闯欧洲”系列报道的采访,步行穿越一条车来车往的马路时,仍像在国内那样站在路边,准备“一停二看三通过”。此时,道路两侧通行的所有车辆齐刷刷地停了下来,道路中间空出一条宽约4米的小道,任行人通行。记者通过马路后回头看,3名司机把手臂伸出车窗,对记者的“快速通过”表示感谢。

  原来,在瑞士,无论大街小巷,在所有没有红绿灯的路段,严格实行“车让人”。只要步行或骑车的人走到路边,路上所有车辆就都要停下来,待行人通过后,车辆才能重新通行,这早已成为一条“铁律”。由于严格实行“车让人”,在该国,即使是二三岁的儿童,上幼儿园也不需大人接送,人们不必担心路上的安全问题。

  有人会问:如果汽车司机拒不让人,该怎么办?笔者了解到:该国所有路段,均装有摄像头,警方“明察秋毫”。一旦有司机拒绝给行人让路,不但处以重罚,而且数月内不准你开车。近年来,我市车辆越来越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有关部门应该出台具体措施,严格实施“车让人”政策,并让这一政策成为人们驾车的“入门常识”。只有让“车让人”成为一条牢不可破的“铁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对弱势的行人一方,也才能最大可能地降低司机的肇事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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