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自己是热播电视连续剧《金婚》的编剧之一,而该剧制作方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和北京市世纪星润影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却违约不给自己署名,职业影视编剧李东东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赔120余万元。据悉,此案为北京法院受理的编剧索赔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据李东东说,她和两被告签订协议,约定在前25集中她署名策划,后25集署名编剧之一,但《金婚》播出后她发现所有网站、纸质媒体等发表的信息、海报等大量宣传品在编剧署名栏里都没有她的名字;《金婚》前25集的片头署名里,没有将她署名为策划;《金婚》DVD片头字幕中,从头至尾都没有她的名字。李东东认为,《金婚》制作方的行为给她造成了严重的名誉和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向她支付侵犯署名权及著作权赔偿费,包含合理支出共计120余万元。
对于李东东的起诉,被告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有关负责人曹主任表示,李东东加入创作团队时,《金婚》已经策划了好几个月,而且分集剧情大纲也已经写完。编剧王宛平担心时间有些紧,便找到老同学李东东帮忙写后25集的剧本,但因剧组不太满意,所以最后王宛平重写了后25集。曹主任还说,考虑到李东东和王宛平的同学关系,在制作电视剧《金婚》母带后25集时,均把李东东署名为编剧之一。
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曹主任表示不合理,已委托律师处理。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