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记者 杨维汉)
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3起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结果,依法核准云南、河南、广西3起毒品犯罪案件中6名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这3起毒品犯罪案为:韩永万、段必武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高国亮、李永望贩卖、制造新型毒品案和贺建军、张福友贩卖、运输毒品案。6名罪犯已于26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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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26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一年多来,严厉惩罚严重毒品犯罪的政策没有任何改变,对于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只要达到了应该判处死刑的标准,坚决依法核准死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对报核的死刑案件的质量要求也更高,对于包括毒品案件在内的所有死刑案件,均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认真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适用万无一失,不枉不纵。
倪寿明说,人民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认真、严格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犯罪的再犯以及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国际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