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专电(记者 钱春弦)
记者6月30日从国内著名的电子客票代理机构游易航空旅行网了解到,国内航空公司从7月1日起(出票日期)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我国航空公司从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后的第四次上调。
游易网系统显示,新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人民币,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50元人民币。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