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
邮递要给邮据
今年,教育部门和邮政部门达成共识:录取通知书要采用给邮据的邮递方式,不得以平信方式寄出。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在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的3天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将录取名册邮递给高校。各地要落实邮递录取通知书的专项经费,采用给邮据的邮递方式,每份录取通知书都要有“已收到、已签收”的回执。
在地震灾区,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寻找收件人,确保受灾地区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
江苏发文件
考生资料不得泄漏
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加强学生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管理,不得向教育部门及本校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学生个人信息,更不得以此进行有偿服务,以确保学生的信息安全。
前不久,江苏省教育厅接到有关方面反映,称社会上有些中介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专门收购学生尤其是初高中毕业生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然后倒卖给其他学校用于招生活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扰乱了招生秩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该省特别强调,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委托社会中介或个人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禁止社会中介或个人进入学校收集或收买学生个人的有关信息,发现有此行为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举报。
山东有规定
高考信息要保密
山东省今年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机构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
山东招生考试院要求,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在通知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将考生成绩和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
(文字整理/段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