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河南郑州市二七路保罗国际“天价头”一案又有最新进展。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向二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保罗国际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根据郑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批转的举报,二七区物价局于2008年4月1日至4月4日对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
经查核实:保罗国际在经营场所玻璃橱窗上使用“烫发98元起”、“染发98元起”标价方式;在价目表上使用“烫发98元起”、“染发98元起”、“洗剪吹(高级发型师)38元”、“水疗980元”等标价方式标示服务价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二七区物价局经研究决定对保罗国际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七区物价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中称:2008年4月17日,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价格欺诈一案已审理终结,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申请二七区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据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