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曼谷7月8日电(记者 张秋来 沈敏)泰国最高法院8日晚裁定,前泰国国会主席和下议院议长荣育在2007年12月23日举行的大选中有贿选行为的罪名成立。
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说,支持泰国选举委员会今年2月向荣育出示表明取消议员资格的“红牌”的决定,并裁定受荣育贿选案影响的泰国北部清莱府第三选区重新选举。
根据泰国选举法,最高法院的有罪裁决使荣育失去了泰国国会下议院议员资格,并被禁止参政5年。
荣育今年1月22日当选泰国国会主席和下议院议长。2月26日,选举委员会以荣育有贿选行为向他出示“红牌”,并请求最高法院对荣育贿选案进行裁决。在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后,荣育于4月30日宣布辞去下议院议长和国会主席的职位,但他否认贿选。
由于去年大选时荣育是总理沙马领导的人民力量党的副主席,泰国宪法法院将对荣育违反选举法是否牵涉人民力量党进行审理。根据泰国有关法律,如果宪法法院裁定人民力量党与荣育贿选有牵连,人民力量党将受到被解散的惩罚。
曼谷媒体8日早些时候报道说,执政联盟已经准备一旦最高法院作出不利于荣育的判决,将建议沙马总理解散国会下议院,重新举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