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6版:洛阳·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半个月后,“这笔钱”终归原主
这吃人的沙坑何时能回填?
广告
新闻网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8 年 7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人人争做文明市民
半个月后,“这笔钱”终归原主
失主:感谢赵女士拾金不昧,感谢民警认真负责,感谢晚报及时发布
  本报讯 (记者 孟山) 6月17日,本报3版曾刊发《这笔钱的主人,你在哪里》一文,昨日记者获悉,时隔半个多月,“这笔钱”终于回到了失主手中。

  据失主梁菊萍介绍,6月16日她给在市实验小学读书的儿子小毅取了1480元钱,让其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中午耽误了一会儿,她把钱交给孩子已是下午2点50分。小毅把钱匆忙往裤子口袋里一塞,便飞快地跑进学校,当他满头大汗地跑进教室时,却发现钱没影了。

  由于生性胆怯,小毅并没有立刻告诉班主任,直到当天下午妈妈到学校开家长会他才说起此事。梁菊萍迅速找到班主任说明了情况并于次日为孩子补交了报名费。

  几天后,梁菊萍在《洛阳晚报》上看到了民警寻找失主的消息。她找到保管现金的民警,进行了登记。谨慎起见,民警提出要梁菊萍儿子所在的学校出示丢钱证明以及孩子在校就读的证明。由于当日现场仅发现一叠现金,并无其他证明,民警告知梁菊萍,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看是否有能够提供更加详实准确信息的失主前来认领。

  经过10天的等待核实,民警虽然接待了数名失主,但不是地点不对,就是钱的金额和面值对不上。而梁菊萍不光能够基本说对丢钱的位置,连所有钞票的面值和张数也都能说得完全正确。

  经过再三核实,昨日下午,梁菊萍在交警二大队见到了捡到钱的赵金梅女士以及替她保管现金的赵国瑞警官。半个多月后钱失而复得,梁菊萍高兴不已,说:“感谢赵女士的拾金不昧,感谢民警的认真负责,也感谢《洛阳晚报》的及时发布。”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