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4年7月28日,洛艺彩色摄影冲印服务中心举行开业剪彩仪式。 |
| 河南省政府的批复文件。 |
| 翻看老照片,李桂标感慨万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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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关起门来自力更生搞建设成本太高,要走出去,请进来。利用外资发展经济,就是“请进来”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1986年以前,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是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唯一途径。“中外合资”,自然也就成了那个时代对外开放的关键词。面对质疑和挑战,洛阳的一些人率先打破成规,迈出了我省利用外资的第一步。于是,1984年,在我市最繁华的主干道中州中路上,全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悄然出现……
如果说,一家只有18名员工、总资产只有20多万元的照相馆,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然后由国家工商总局颁发执照方可营业,你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在20多年前,这一幕却真实地发生在咱们洛阳。“洛艺彩色摄影冲印服务中心”现在虽已不复存在,但这家当年地处中州中路227号的企业却被悄然载入史册——因为它实现了河南省利用外资零的突破,拉开了洛阳乃至河南外商直接投资的序幕。
豫港牵手 花开洛阳
1984年7月28日上午,中州中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热闹非凡,“洛艺彩色摄影冲印服务中心”(下称“洛艺”)在这里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开业剪彩仪式。
时隔多年,家住唐四街坊的洛玻退休工人唐师傅对这一幕记得还很清楚:“当时副市长孙生瑞参加了剪彩,电视台记者也扛着摄像机来了;还有几个打扮很时髦的中年人——后来才知道,人家是从香港那边过来的。”
开业的鞭炮“噼噼啪啪”地响着,有个人异常兴奋。他,就是这家照相馆的总经理李桂标。
李桂标原籍广州,解放前就在资本家开的照相馆干过,解放初也在公私合营的照相馆干过。1956年11月,他跟随广州红光照相馆内迁支援洛阳建设,次年任洛阳红光照相馆公方经理。1979年,红光照相馆被收归洛阳市服务公司,李桂标任经理。
1982年11月,李桂标听到一个消息——香港艺吴企业有限公司看中了内地彩照行业的市场前景,打算在河南找个“合作伙伴”。当时河南省还没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省里有关部门对这件事非常重视。但是在郑州,这家集团却没有找到合作伙伴。
于是,这家香港企业把目光投向了洛阳。此事放在现在,人家完全可以直接登门找洛阳的照相馆来谈。可是在那个年代,这个过程异常复杂——经过市外经委、市财委、市二商局3级机构后,他们的代表才与当时管理照相行业的市服务公司联系上。经过讨论,李桂标被选定负责筹备这全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当时香港尚未回归祖国,港资属于外资)。
当时,洛阳市有三四家规模较大的照相馆,为什么选中李桂标出任总经理?比较靠谱的“小道消息”是:李桂标原来和外国资本家打过交道,“这方面应该有经验”。
“有钱为啥不自己挣?”
1982年12月,市服务公司、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香港艺吴企业有限公司三方开始谈判。一个月后,市服务公司向市政府递交了合资可行性报告。
1983年2月5日,三方签订了合资合同:合资企业总投资为12万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24万元)。其中,甲方(中方)投资6.6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5%(市服务公司投资4.2万美元,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2.4万美元);乙方(港方)投资5.4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45%。
根据时任市二商局副局长的刘玉祥回忆,当时无论是省里还是市里,大家对这桩“联姻”都是非常看好的。不过,李桂标心里却一直在打鼓:这么弄,到底行不行?
从内心上讲,李桂标是希望“办合资”的。作为摄影行家,早在1980年,他就开始涉足彩色摄影。但由于当时整个中部地区都没有彩色照片冲印设备,他只得把胶卷送到北京或者广州冲印。如果能和港方合资,洛阳就可以从香港引进彩色照片冲印设备,就会有省内第一家拍摄、冲印彩照的照相馆。
不过那时香港尚属“英帝国主义”管辖,在相当一部分人的意识中,“外人”进来就是为了剥削我们,挣我们的钱。因此,风言风语很快就传到李桂标的耳朵里。
“‘崇洋媚外’算是文雅的说法了。有些人看到我时会语带讥讽地说‘给资本家卖命的来了’。”说到这里,李桂标摇了摇头,“关系好的人见到我总问:‘有钱为啥不自己挣,非得让‘外人’进来跟咱分这个钱呢?这不是让国家、集体吃大亏吗?’”
老百姓担心“别人进来分钱”,而职工们则担心“自己拿不到钱”。由于企业的前身——红光照相馆艺光门市部只有10名职工,市服务公司又从其他单位调来了8名职工。虽然大家也听说“到新单位奖金可能会高一些”,但毕竟彩色照片冲印以前省里没人搞过,放弃大众化的黑白照相,专搞彩照,究竟效益如何?部分职工私下嘀咕:这可不比原来国营单位的“铁饭碗”,生意不好的话,我们会不会像外国电影里那些可怜的工人一样领不到工资?
482天:漫长的开业之路
俗话说,好事多磨。这句话在“洛艺”的成立上面真是应验了。
合同订好,等着报批。搁现在,这样规模的小企业,到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估计个把月就能开门纳客了。可在那个年代,根据1979年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只有国家、省、市三级都点头,中外合资企业才允许成立。
合同签订后不久,市服务公司就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报批材料。可由于这是省、市有关部门第一次接触中外合资企业,在办理手续和报批过程中各方都显得格外谨慎,“生怕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蒙受损失”。因此,李桂标等了3个多月,才等来了省政府的批文。市政府下发批文的速度快了些,但也用了整整2个月。
1983年7月14日,洛艺彩色摄影冲印服务中心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市服务公司经理范中汉任董事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香港艺吴企业有限公司各出一人任副董事长。他们和经理李桂标一起,制定了企业章程。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这一年的9月2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原来已经经过审批的企业合同和章程不但需要修改,而且还要重新报经省政府审批。
又经过一段漫长的等待,省政府于当年11月24日下发了批文。随后进度快得多了:当年11月30日,国家对外经贸部对企业成立亮了绿灯;当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营业执照。但是,这一系列“高规格”的程序走完,并不意味着企业就能开张了。因为,直到这时,有关外汇和设备进关的手续才能开始申报和办理。
春节后,1984年3月17日,全套进口设备从香港运抵深圳。由于托运需排队等候,外加显影液当时属严禁托运的物品,市服务公司特地派出货车,于4月中旬把这些大块头的家伙拉到洛阳。
等到香港的技术人员安装调试机器完毕,已是5月26日。5天后的儿童节,“洛艺”开门营业。也就是说,自签订合同后,李桂标和其他17名职工足足等了482天。“进度慢那是没办法——毕竟,这些东西以前谁也没有搞过”。
“四赢”的“十年彩色路”
1984年7月28日,应港方要求,“洛艺”在开业一个多月后“补办”了开业剪彩仪式。开业仪式照片上的李桂标,看上去满面春风,胸有成竹。
开业的一个多月,虽然鲜有市民问津,但来了一些单位和大厂的宣传干事。周边县城的一些照相馆也上门联系业务,一些人甚至来自三门峡和南阳。
根据《洛阳市二商志》记载,借助省内照相业最先进的设备,从开业到1991年9月底,“洛艺”共实现利润116万元,向国家缴纳税金14.8万元,两项合计为总投资的5倍多。1992年,洛阳市对三资企业进行综合指标考核,“洛艺”被评为全市最佳企业之一。
企业效益好了,还不受“奖金不得超过工资的30%”这一政策的约束,1985年,“洛艺”职工的月奖金比同行职工多二三十元。
1994年12月合营期满后,由于当时服务行业已非引资重点,有关部门没有再和港方商议续约事宜,加之时年63岁的李桂标也到了退休年龄,载入河南招商引资史、一时风光无限的洛艺彩色摄影冲印服务中心宣布届满解散。
退休后的李桂标,把手头有关“洛艺”的所有照片和资料整理成册。翻开这两本扉页上写着“十年彩色路”的册子,他承认后来的很多事情都出乎他的意料。“当初,我们只想着把好设备带进来,能多挣两个钱,根本没有意识到,一扇通往外界的门被悄悄打开了。”李桂标说,“设备进来后,洛阳市以及整个豫西地区彩色摄影业务随之普及。另外,通过港方,我们较早地了解了当时世界照相业的发展情况,还学到了一些企业管理方法。这些可是我们之前没有想到的。”
回望这条“十年彩色路”,李桂标用了“四赢”这个词。他介绍说,由于港方对10年的收益非常满意,因此他们与港方商定,把“洛艺”的用房和办公、照相、冲洗设备提前折旧完毕,全部归还给市饮食服务公司(原市服务公司)。“原来的固定资产有增无减,我们10年来又照章纳税,原来担心国家和集体吃亏的想法,最后被证明是杞人忧天”。
国家和集体受益,港方拿到了赢利,职工提高了收入,惠及的是洛阳老百姓——这次合资,至少让洛阳人比省内其他地方提前一两年接触到彩色照片冲印业务,彩照也随之在1985年流行起来。
如今,中外合资企业在河洛大地上遍地开花,和“外人”联手做生意早已稀松平常。当年繁冗的审批手续也变得方便快捷,风言风语早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李桂标倍感欣慰:事实已经无数次证明了“请进来”的正确性,越来越多的人,正沿着他当年走过的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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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从国情出发,开始调整所有制结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外合资企业法》,拉开了招商引资的大幕。1980年4月10日,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被批准成立。
有关资料显示,虽然1984年洛阳成为全省首个在利用外资方面有所作为的城市,但是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洛阳才出现首次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高峰。进入新世纪,洛阳市共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400多家 ,外资主要来源于香港、台湾及东南亚地区。如今,我市利用外资不论从规模上还是外资来源都有了突破性进展,中外合资企业对洛阳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