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以学校党委名义下发任免文件,免去他人中心主任职务,并任命自己为中心主任。学校认定其“行为错误”,8日陕西榆林林业学校党委会发出通知,免去王有熊党办副主任职务,并宣布“任免文件”作废。
记者获悉王有熊擅自发出的“榆林林校(2007)外法01号”文件的具体内容是:免去周延林陕西省榆林林校生态经济型林业开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林研中心”)主任的职务,同时任命王有熊兼任该中心主任一职。周延林告诉记者,1995年6月9日榆林林校成立林研中心,他就被学校发文任命为林研中心主任,并抄报了当时地委组织部门备案。但在2008年5月,他发现自己管理的林研中心苗圃地上有人公开将大量苗木挖出运走,他向林业派出所报案,民警现场制止时,王有熊拿出“榆林华兴林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称自己是地、苗的合法主人。他随即到工商机关一查,林研中心合法存在,但自己的林研中心主任一职却在去年已被免去,并且由王有熊担任。免职和任职的依据,就来源于这份“榆林林校(2007)外法01号”文件。周延林询问校党委和党办,均否认发过这样一份文件。
(据《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