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国庆)今后申请或享受低保要签“诚信书”了!本月起,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在申请或享受低保时多了一项内容,即必须先签署诚信承诺书,表明自己所填写申报的内容真实、无虚假,如有虚假,将被处罚或取消资格。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贫困居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然而,如何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都能享受低保,同时让不符合条件者不占用有限的资源?市民政局想出“高招”:实行低保诚信承诺,建立低保诚信档案。
市民政局提供的诚信承诺书样本显示:我自愿向社区居(村)委会城乡低保评议小组承诺:1.如实向社区居(村)委会或办事处(乡镇)提供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就业和家庭收入等真实情况,积极配合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做好调查核实工作;2.一旦家庭住址、人员、收入等与享受城乡低保相关事宜发生变化,1个月内主动向社区居(村)委会、办事处(乡镇)报告变化情况。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可按照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除了低保对象,城乡低保服务机构、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和为低保对象出具证明的机构和单位,都要签署承诺书。低保服务机构要承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责任到人和接受监督;工作人员要承诺优质服务、照章办事、严守时限和廉洁自律;出证机构和单位要承诺如实证明、配合核实。
这些承诺都将备案,并作为管理和奖惩的依据。
相应的信用等级将很快建立。A级为初始等级,一年内未发现不诚信的情况,等级自动升为AA级,将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优先照顾或提高相应的待遇;三年内未发现不诚信情况,等级升为AAA级;发现一次不诚信情况,等级降为B级,两次降低为BB级并发出警告,降低相关待遇;发现三次降为BBB级,同时取消其相应的低保待遇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