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喜逢 通讯员 刘磊) 买房者辗转奔波探访,终于寻到一套心仪的新房,交纳1万元购房定金后,孰料走访其他住户后大跌眼镜:房子的“出生日期”被人为推后了整整5年。
据高新区科技园工商所工作人员说,7月4日,高新区的陈先生在凌波路附近看上了一套小区住房,卖房的置业公司工作人员称,陈先生所购的那栋住宅楼内的住房属于才建成5年的新房,此房2001年施工建设,2003年完工交付置业公司出售,现在房子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抓紧很容易被别人买走。陈先生再三看过这套住房的户型、结构后,就交付了1万元作为购房定金。
两三天后,陈先生来到该小区转悠,查看小区周边生活环境和物业管理情况,与同一栋楼的一位住户聊天时得知,其所购住房其实1998年就竣工了,根本不是销售人员所说的2003年。陈先生顿觉被“忽悠”,向置业公司索要当初的1万元定金,对方却称要扣除3000元损失费,只能退还7000元。陈先生只好向工商人员投诉维权。
工商人员调查得知,陈先生所购的住房确实于1998年竣工,并非2003年,卖房销售部门为了房子好卖,擅自将房子的“出生日期”推后,存在着欺诈行为。经工商人员处理,陈先生拿回了自己另外的3000元钱。此外,工商部门还对卖房的置业公司予以了处理。
工商人员提醒市民,买房除了要听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的介绍,更要好好考察房子的结构、户型等硬件条件,还要通过有关部门获知房子的开放、产权等手续资料,避免日后出现购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