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务工人员在出国务工过程中,可用以下四招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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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让农民走出黄土地,开辟新天地;让下岗工人有用武之地……近年来,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不断深入,我市也把劳务输出作为农民致富以及下岗工人再就业的新渠道而加快发展。
15日,我市又有13名农民踏上了远赴安哥拉“打洋工”之路;昨日,日本客商来洛专门考察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培训情况……
如今,我市出国务工之风可谓势头正劲。那么,出国务工需要哪些条件?应该注意些什么?遇到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进行了一番调查。
出国务工者亲历:出国一趟,买车买房
在市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又买了两辆出租车并雇人跑着生意——这样的生活在2004年以前,刘丽花想都不敢想。原来,刘丽花是嵩县大张乡的一名普通农民,平常家里的收入就靠种地维持,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所以当时我也是想出去打些零工,赚点钱来养家”。就在这时候,她得知政府出台了鼓励外出务工的政策,还培训专业技能到国外去打工,工资比国内高出一截,这让刘丽花不免有些心动。
刘丽花于2004年踏上了去日本打工之路。3年后,当她再次回到家乡时已经今非昔比,不但在城里买了房,还投资干起了出租车生意。
“要不是去日本打工3年,现在也不可能自己开厂房、办企业。”每次提到外出打工的经历,赵纯革总是记忆犹新。他原是中信重机公司的一名下岗职工,由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2001年,在通过了一系列的专业技能考核之后,赵纯革来到了日本开始了“打洋工”生涯。其间,他不断钻研专业技能,学到了国外一些先进的技术。2004年10月,他回到国内,用自己3年赚的50多万元在洛阳开办了自己的机械加工厂,生产规模也越做越大。2006年,他开办的企业还承接了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二号航闸关键零件——蘑菇头的加工合同。提起这些,赵纯革总是说:“出国打工3年的经历是我的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希望能有更多的人走出去,把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带回来,回报祖国!”
业内人士透露:出国务工的门槛并不高
那么赴境外务工人员需要哪些条件呢?日前,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劳务输出公司。
“其实现在出国务工的门槛并不高,只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企业,其要求也不相同,但概括来讲,对务工人员的技能要求不高的,其收入也相对比较低;那些要求比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务工人员的收入也会相应多出不少。”洛阳威通劳务输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明立说,出国务工人员最好能有一技之长,这样才能在国外的工作中获得更高的收益。
他介绍,现在出国务工大致分为从事建筑、缝纫、水产等行业的低端劳务以及从事数控等行业的高端劳务两种。低端劳务的用工要求也比较低,如赴新加坡的建筑工人,要求年龄在18岁至45岁,初中以上学历,从事建筑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赴阿尔及利亚的建筑工人,要求年龄在28岁至45岁,初中以上学历,常年从事建筑工作,干过高层建筑者优先录用,并规定务工者没做过手术、无皮肤病、无文身等。高端劳务的用人门槛相对较高,如新加坡招收的计量员、工程师等管理人员,要求年龄在24岁至45岁,学历以国内重点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主,并且至少有两年的工作经验,工程师还必须具备相关证件。而这种高端劳务报酬也相对丰厚,月薪最低2200新元,折合人民币1.1万元,比上述低端劳务收入高两至三倍。
“不过,这只是大致的硬件条件,还要经过具体相关培训,进而参加招工国家或企业的技能、语言等方面的考核和面试,通过了才能获得该国家的劳工准入证。”黄明立说。
市商务局称:我市劳务输出逐渐升级
“以前,我市赴境外的劳工多以建筑、渔业等技能含量比较低的工种为主,也不需要很专业的技能,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以胜任工作。现在,这类工种逐渐减少,而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逐渐增多,如电工、电焊、数控机床、机械加工等。可以说,有一技之长的人更受欢迎,收入也会更多。”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负责人表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对外劳务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家企业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累计派出境外各类劳务近2.2万人次。
在2007年以前,洛阳还没有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劳务输出公司,只有二手的中介公司。经过市商务局的积极运作,去年以来,我市就有4家企业被国家商务部批准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它们分别是一拖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洛阳威通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洛阳成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洛阳佳的工贸有限公司,数量居全省各地市之首。
特别提醒:出国务工要通过正规途径
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有关负责人提醒,欲到国外务工的人员应留意以下事项:
第一,您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出国务工。根据商务部、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劳务的经营公司必须具备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即要有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果是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二手代理单位招人,您应要求代理单位出示书面委托证明。
第二,出国务工的一般程序为:报名、面试、培训、考试、签订合同、交费、办理出国手续、到国外工作、期满回国。而这中间涉及两个主要合同:一个是外派劳务合同,另一个是雇佣合同。外派劳务合同是务工人员与经营公司(即组织出外务工的中国公司)签订的合同;雇佣合同是指务工人员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出国务工者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外派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内容,包括雇主名称、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加班费的计付、节假日的规定、劳动报酬、工伤、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等,力争细致入微。
第三,要入乡随俗。出国务工者不仅要遵守中国法律,也要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当地人民。
第四,当发生雇主拖欠工资或其他劳资纠纷时,出国务工者应及时向经办相关手续的机构反映,或向当地政府劳工事务部门投诉,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求助。出国务工者维权时要注意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据,遇事要冷静,不要听从别有用心人士的挑动,尤其不能采取非法行动,以免激化矛盾,最终损害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