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规定:生产厂家要以“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其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这个期限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家电漏电、起火等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消费者都不太在乎家电使用年限的问题,新技术、大促销、大降价才是消费者最关注的热点。消费者白女士的话代表了极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理:“只要买的是名牌产品,质量一般都没大问题,我家还有很多是用了10年以上的产品,也没发生过啥事。”
不难发现,生活中类似白女士这样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他们大多只关心食品是否过期,基本上不了解家电的使用年限,就算知道,也会因不舍得更换而继续使用超龄家电产品。
据技术人员介绍,通常电视机老化后受到碰撞、骤冷、骤热以及电视机内尘埃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都会引起显像管爆炸;空调使用年限过长,其制冷剂会外漏,不仅污染环境,还危害健康……但这些问题,消费者常是在产品发生安全问题不能用时,才知道后怕。专家介绍说,如果不记得家电产品购买的具体时间,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辨别产品是否超龄:如彩电的图像抖动、声音异常,冰箱的保鲜功能退化、食物串味,空调的制冷效果减弱、噪声大,电热水器在沐浴时有微麻感等。
此外,超龄家电不仅危险,也相当耗电。一些高龄家电的耗电量会超过原耗电量的40%。以冰箱为例,使用时间在10年以上的冰箱,其耗电量极有可能变成最初使用时的两倍。(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