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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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被称为“中国证券界死刑第1案”被告的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死刑。法院重审查明,杨彦明贪污公款6500万元。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这笔巨款至今踪迹全无,杨彦明被羁押4年,始终“守口如瓶”。
杨彦明随后表示上诉,个中迷局,仍待破解。
自杀牵出贪腐大案
出生在沈阳高干家庭的杨彦明,1978年考上沈阳农学院,1982年大学毕业后,又考取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毕业后到沈阳某大学任教,之后调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
1997年7月,他开始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8月,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杨彦明被任命为该公司北京虎坊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1年,该营业部迁址到望京西园,杨继续担任更名后的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4年,有关部门在对杨彦明离职审计中,查出了将近7000万元的亏损,随后,银河证券的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2004年4月23日凌晨,在北京一处偏僻的房子里,杨彦明喝完一瓶白酒后,打碎酒瓶,割破了自己的左手腕。然而,划下了十几道伤口仍不能结束自己的生命,杨彦明又打开了房间内的煤气阀门,却突然引起了爆炸。这场爆炸除了在他的下颚留下一道永难抚平的灼痕,也让杨彦明的贪腐大案大白于天下。
涉案资金2.19亿
与外界沸沸扬扬的议论相反,被捕后的杨彦明显得出奇的“平静”。在接受检察机关的问询时,杨彦明很快坦白了指使他人取出公款供自己使用的事实。然而,具体金额多少,他却没有说清,因为“取款次数太多,自己都记不清了”。从杨彦明的口中得知,其作案手法异常简单。杨彦明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员工使用营业部管理的身份证,开设了96个股票账户,共涉及资金2.19亿元。其来源为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委托理财资金1.12亿元,营业部账外自营收益4200万元,银行转入资金6500万元。
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杨彦明通过电话或当面告知的方式,指使原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章蓉,从以上账户中为其提取现金。
据杨彦明说,取款的次数很多,每次金额较少,“少的几万元,多的十几万”。而章蓉取出钱后,“把钱装进信封,放到他办公桌上”。
章蓉取款完全没有账目记录,准确的金额可能永远成谜。章蓉曾在2000年记过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彦明发现后要求其当面销毁。为确定涉案金额,重审时北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从营业部中搬回了264本账册,逐页查找章蓉的取款记录,并逐一核对笔迹,这一工作耗时将近10个月。但还是有些取款行为无法确认,导致各次审查金额都有所不同,杨彦明对金额也不争辩,“章蓉说多少就是多少”。 杨彦明的贪污行为基本上只有他和章蓉两人知道。每次指使章蓉去取钱,杨彦明只是说“要用钱”,章蓉也曾问过这些钱的去向,但杨彦明只是回答“不用你管”。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杨彦明的赃款流向国外。至此,6000多万元赃款人间蒸发,至今是个谜。
赃款去向猜测
这些赃款中的相当部分,或许是被杨彦明拿来私自操作导致了亏损。除了投资失败,另一个资金去向的猜测,是被杨彦明用作了“特殊用途”。在第二次一审法庭上,杨彦明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大胆猜测,赃款中的相当部分是被杨彦明用来行贿。这一点,所有人都认同。其实,杨彦明自然心知肚明。但是,究竟是些什么人,让他死心塌地保护,也是个谜。
抓出幕后的人
“这个人或这些人对杨彦明来说可能非常重要,如果杨彦明被判处死刑,那么最终得益的,将是这些隐藏在幕后的人。”钱列阳律师在重审的法庭上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出于判决的社会意义,法院可以考虑不判处杨彦明死刑,“毕竟抓出那些幕后人具有更大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有可能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钱列阳认为,本案具有特殊性,要综合考虑判处死刑的社会价值取向。
但检察机关的反驳,同样鞭辟入里:“如果不严惩犯罪者,那么就会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觉,即认为只要不说就可以‘免灾’。”两次一审判决,法院都选择支持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似乎也在昭示着某种态度。
不管怎样,这只前所未有的“证券硕鼠”带给我们的,不应仅仅是巨额国家损失的悲愤,更是提醒我们要注意囤积人民资产的“粮仓”,是否尚有未被发现的鼠洞。
辩护律师谈杨彦明
钱列阳:杨彦明于2005年12月1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他老家的亲属委托了我和许昔龙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介入该案。我对他拒不交待赃款去向甚为不解,因为只有坦白交代、帮助司法机关为国家追回损失,也许可以有条活路。
当时,如何挽回他的生命,成为我们日夜思考的问题。那时,压力很大。幸好在2005年12月7日,也就是一审宣判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最高院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可以说,杨彦明的二审,正好赶上了死刑二审必须开庭这个规定,也让我们律师有机会充分为他辩护。法治的进步,让司法机关对死刑案件慎之又慎,杨彦明是受益者。
会见杨彦明的时候,他始终保持那个招牌式的神态:微闭双眼,面带微笑。一般死刑犯的那种不安、恐惧和焦虑,在他身上丝毫未见。他的思路超常的清晰,语速不快、话不多,但句句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他见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们会问赃款的去向,但很抱歉,我实在说不清楚,一审辩护人也劝我说清赃款的去向,以求从轻量刑,但我没有谈这个问题,我宁愿就这样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从来没见过对死刑这样坦然的人。
我个人猜测,他行贿的这个人或是这几个人,一定是对他有重要影响和重大帮助的人。在这个案件中,留着他,可以继续追缴赃款,也可以让那些贪官胆寒。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