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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个人网店须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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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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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个人网店须办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总局:新规先在北京进行试点,随后将在全国推广
网店面临抉择:开还是关
  新闻缘起

  北京规定:营利性网店必须办执照

  本月初,北京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意见,明确表示从今年8月1日起,营利性的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服务商一旦被发现未核查身份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了服务,将受处罚。

  由于受到普遍关注,北京市工商局此后还进一步明确——需要到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不仅涉及北京的电子商务网站,而且还包括在淘宝、易趣等平台上开网店的北京卖家。

  工商总局:网店办照将推广到全国

  北京工商局的这个新政策刚一露面,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这是国内首个对个人网店提出监管的政策。面对诸多网友及网店店主的一片非议,工商系统的态度异常坚决。

  7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证实,今后所有网店都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北京只是先行的试点,政策将在全国推广。周伯华还解释说,新规定的设立是因为我国网上交易额逐年增加,主旨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规定解读

  三种情况可不注册

  可以不重新登记注册或不登记注册的3种情况:

  一、凡已经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

  二、已经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信息产业部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三、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

  容纳无照者 网站要挨罚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上商城、网络黄页等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查验并留存商户的资质证明;建立电子交易记录,并将交易记录保存至少两年;建立内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明知道商户无照还准许其在自家平台上经营的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将由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由工商部门对此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进展

  质疑一:店主能否就办照一事申请召开听证会?

  7月19日,淘宝网一店主“都市醉侠”发布帖子,声称要向法院起诉推行网店工商注册的国家工商总局。

  “都市醉侠”在帖子中提出了几点疑问:“工商总局对网店收费是否合法?”“网店店主是否有权提出要求召开听证会或申请行政复议?”

  有网友哀叹:“管理就是收费,正规就是发证……强人呀!” 有的网友则戏称:“猪还没长大呢就想杀?”

  质疑二:虚拟店铺办照后怎么管理?

  即便有意愿办营业执照的网友,目前也有疑虑。2004年就开始在淘宝网上开店的“黑山老妖”告诉记者,她肯定要去办营业执照,她周围认识的很多网店店主也有这个打算,但是“现在办执照要有一个注册地点,注册地点还不能是自己家,这不是很奇怪吗?网店就是个虚拟店铺,开网店图的就是在家轻松交易,而且大家也都没有很多资本,哪里有钱去买一个真正的店面?执照的审核应该改一下,否则我们这些本不想违规的人只能‘关张大吉’了。”

  还有网友担心:“就怕办照后,所有能上门要钱的管理人员都自动出现了,到那时恐怕税负太重,会完全背离我们网上开店图轻松的初衷。”

  新闻调查

  卖家:六成个人网店选择关张

  搜狐网上有一项“个人网店办工商执照引发争议”的调查,截至7月27日晚12时,调查结果显示,76.16%的人认为“不应该,目前行业需要扶持”,有87.79%的人认为这个政策“肯定会打击网上开店的积极性”,67.37%的人把他们不愿办理执照的原因归结为“办照后可能要缴各种费用和税收”。

  在是否会如期办理营业执照的调查中,明确表示会办和不会办的网友分别占18.88%和39.82%,剩下的41.3%还处于摇摆中;而关于8月1日后网店店主是办证还是关店的调查中,8.79%的人选择办证,64.24%的人选择关店,因为本来就不挣几个钱,而23.26%的人选择边开店边看。

  买家:网售商品涨价将让人失去淘宝乐趣

  虽然工商局声称新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但是担心网店价格上涨的网上消费者却不“买账”。在网上发言和留帖抨击这项新规的多数人都是喜欢并习惯了网购的消费者。

  从两年前起就喜欢上了上网“淘”东西的小伊说:“网上很多比较新奇的小东西都非常有情趣,而且价钱比批发市场卖的还便宜;还有很多卖自己手工制品的网店,东西既独特又便宜。如果要求这些网店都去注册登记,他们卖的东西肯定要涨价,并且好多人可能怕麻烦就不开店了,这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

  专家态度

  电子商务刚起步,管理还需多引导

  绝大多数互联网专家对新规持保留态度,认为在中国电子商务刚刚发展的现阶段,应该以引导为主。有的专家更是直指其不足,其态度之激烈甚至超过网友。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该意见在执行和界定上将存在很大问题。“营业额大的不一定是营利的,营业额小的也不一定是非营利的。” 阚凯力教授直接指出,“保护消费者利益这个宗旨,在目前淘宝、易趣等网站的现有系统中,已经做得比较完善了。网店新规缺乏合理的推行依据,目的性不明确,纯属画蛇添足。”

  法律视点

  法律介入:任何交易行为都应纳税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曾长期代理电子商务纠纷案件的李银生律师说,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比较乱,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消费者的投诉,工商局也不好查处。因此,在现有的环境下,国家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控很有必要,能够尽量减少消费者的损失,而要做好管理,登记注册就非常必要。“从法律上讲,开网店和在路边租摊位、租门面房是一样的,任何交易行为都应纳税。从事长期职业交易行为就更应该登记。”

  李银生律师说:“对于国家的监管,一些愿意开网店的个人其实没必要反对,必要和适当的监管不会限制网上交易的发展,反而会有促进和推动作用,让网上交易更加有序地进行。”

  宽松监管:不接到投诉就别管

  在监管力度上,李银生律师倾向于“宽松”。他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工商局在为个人网店办理登记时,必须有一个宽松的条件:“只要能把这些个人网店纳入管理体系就好,不要干预网店的销售。除了一些禁止买卖的商品外,工商局不能干预日常消费品的售卖,不接到消费者投诉就不能随意去查网店销售的货物。工商的查处应该是一种配合消费者的行为,而不是主动干预。”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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