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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版:教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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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8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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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规定

    中小学生不得早到校

  北京市教委上月下发通知,首次对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各学段作业量等提出明确要求。

  从今年9月开学起,北京市中小学早晨上课时间将不得早于8点;学校必须保证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

  通知还要求,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至二年级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语文和数学的书面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初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学科书面作业总量一般不超过2小时。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或变相补课。

  鞍山今秋

  推行免费高中教育

  鞍山市将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首批试点推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该市在7个县(市)区各设1所共7所免费高中,计划招生3822人,免除试点高中生全部学杂费和50%的课本费。

  鞍山市因此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免费高中教育的城市。

  目前,7所学校正在准备招生,招生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7所学校将按照省示范性高中的水平,分别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

  上海免收

  农村中小学生住宿费

  上海市日前发布《关于2008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从明年春季起,将全面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住宿费。

  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上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将不收取住宿费,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可暂时收取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

  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文字整理/段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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