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8月15日专电(记者 张梦) 记者15日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河南省《机动车销售企业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实施办法》已于14日正式出台,今后,具备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经批准备案后将开设“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居民在这些企业购车时可现场挂牌,而无需到车管所办理挂牌登记。
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统计显示,目前河南省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千万辆。其中,郑州、南阳、洛阳等地每日机动车入户量平均达400多辆,加上办理补牌补证、换证过户等业务,一些省辖市车管所每日车流量将超过1000辆。大量的人员、车辆涌入省辖市车管所,使这些车管所应接不暇,群众办理牌证等待时间长,办理业务不方便,很难做到让群众满意。为改变这一现象,省公安厅提出在机动车销售企业开设“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于今年4月在驻马店进行试点并获得成功。
根据《机动车销售企业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实施办法》规定,河南省内专营国产小型客车品牌的机动车销售企业,凡是年销售量在500台以上,经省辖市交警支队批准,省交警总队备案,可以申请为9座以下国产小型客车办理新车上牌,机动车登记业务,大型客车、货车以及进口车辆仍然要到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有条件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站”,还可以办理驾驶证审验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