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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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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硕鼠”杨彦明被执行死刑
6912万余元赃款下落成谜
  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其人生的列车于8日上午到达终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8日上午对杨彦明执行了死刑,6912万余元赃款下落不明。

  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法官问他:“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8日临刑前,他仍未把这个谜团解开。

  杨彦明一不赌博,这和其律师“贪官的赃款下落不明大部分是赌输了”的经验大相径庭;二不挥霍,他的爱好只是喝两口白酒,吃碗面条。但是,6912万余元赃款就是无影无踪,调查人员查遍了他所有的亲属关系和交易记录,却没有发现一笔大笔的现金交易记录,他妻子的账户上也只有几十万元。

  ■新闻回放

  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案发之前曾自割10多刀未死,又打开煤气试图中毒死亡,结果造成煤气爆炸,他只被烧伤。

  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余万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杨彦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据新华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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