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1月15日报道,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14日发布第三稿。其中规定,交通违法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来抵扣扣证的时间,按时缴纳罚款金额可打五折。
虽说处罚是最笨的管理方法,但在社会普遍安全交通意识不强和司机违法现象层出不穷的当下,罚款还不失为目前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最直接有效的管理方法:通过严厉的处罚性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交通行为,目的就是慢慢培养大众的安全交通意识,变强制性监督为自觉遵守。只有这样,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才会有充分的安全感,他们的生命权才能得到法规威慑力的保护。
打折的罚款既损害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也让法规制度的尊严打了折扣。无视规章的违法行为,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和践踏,更是对交通法规的挑战,而对于这些违章者我们为何还要手下留情呢?对肇事者过多的谴责于事无补,制度的完善和执法的严明才是杜绝悲剧发生的根本。因此,条条框框的处罚制度哪能用商家式的促销优惠?处罚就是处罚,罚款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多一分不要,少一分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