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洛阳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委员会审查,这标志着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去年7月,我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方案》编制工作开始进行。根据《方案》,在2014年至2016年建设试点期内,我市将按照“水系为韵、生态洛阳”的思路,构建科学规范的水管理体系、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体系、水清岸绿的水环境体系、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体系、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以及特色鲜明的水文化和水景观体系,将洛阳建成水清、岸绿、城美、人和、古都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水韵城市。
《审查意见》认为,洛阳市位于黄河中游,地跨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流域,境内水系纵横交错,生态建设基础条件良好。近年,洛阳市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先后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工作基础扎实,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审查委员会指出,《方案》总结评价了洛阳水生态文明现状和基础条件,提出的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思路清晰、框架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突出了洛阳特点,符合水利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有关要求,可以作为洛阳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依据;确定的水资源管理、防洪排涝、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合理利用、水文化与水景观等六个方面主要实施内容和引黄入洛、涧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龙门国家湿地公园等五项示范工程,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预期效益分析合理,可作为试点建设的重点任务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