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期,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提醒人们警惕四大非法证券活动。
一是编造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已在股权托管机构托管、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以承诺“保底收益”、“到期回购”等为诱饵,诱骗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一些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名义,以股权已托管为借口,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一些股份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有些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股票发行或股权转让协议,这些中介机构则非法向社会公众销售股票,使非法证券活动向省外扩散;四是一些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陈钢 郑昊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