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现行法律规定: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到来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经购房者催告以后,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就这个问题有明确的约定,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也就是约定优先。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
无法得到贷款。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超过1年以上仍无法得到产权证,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购房者的住房贷款没有得到批准,并且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购房者在要求退房时,应向开发商提出书面通知。责任如在开发商,开发商要承担因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责任若在购房者自身,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