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不搞区域、性别歧视
《通知》要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地域、性别等歧视性条件要求。
招聘信息媒体上公开发布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方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上报。
党委所属事业单位报市委组织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等主要媒体及洛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洛阳人事人才网站统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统一考试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采取统一考试的方法。
统一考试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负责。
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选择笔试、面试或其他形式,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建立面试专家库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共同建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试专家库。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试考官,必须从获得面试考官证书的人员中选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试考官,可从面试专家库中选取。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洛阳人事人才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用人单位填写《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查表》、《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市人事部门鉴证后在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高层次人才招聘有特殊规定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殊(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办理有关手续。(记者 陈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