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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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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舆论监督中发现线索惩治犯罪
有人职务犯罪  有人举报受奖
高考不能提前离开考场
新房未住人 电线即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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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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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2007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提出
从舆论监督中发现线索惩治犯罪
  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通讯员 袁志生) 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和“2007年举报宣传周”活动,昨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保政在宣传现场表示,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把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注意从媒体曝光的重大事件中发现线索,惩治犯罪。

  检察机关管辖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42个罪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2006年以来,全市共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类案件58件60人、玩忽职守类案件94件97人、徇私舞弊类案件15件16人、侵权类案件20件23人、其他类案件5件12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有112人。

  当前,有些领导干部片面保护地方和部门利益,对办案不理解、不支持,导致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被忽视、被“谅解”,查办的案件数量与实际相差悬殊。今年5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渎职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办案程序等,揭示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和严重性,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007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从即日开始,主题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在市检察院宣传站,检察官给过往群众分发宣传材料、介绍举报方法,并受理举报线索。

  向检察院举报案件线索的读者请注意以下几点:一般情况下,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均可。在特定情况下就要选择更合适的方式,如犯罪嫌疑人正在毁灭证据或携款逃跑,您可通过电话快捷举报;案情复杂或举报人住处离检察机关较近,您可到检察机关当面举报。提倡署名举报,以便检察机关及时与举报人联系并调查案件。最好是对口举报,不要多家举报,以避免相关单位相互扯皮或重复劳动。

  市检察院的举报电话是:64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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