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这一方案立刻备受关注,各种“非议”声也纷纷响起。
无责赔付令人不满也不理解。北京律师刘家辉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尽快救助伤员等方面的考虑,规定对伤者进行无责赔付还有情可原。但如果只有财产损失,无责一方也要赔偿对方,就有点于法于理说不通了。
受罚太容易,被奖太难。草案规定,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对此,一些车主表示,三年无违章方能降低30%费率的条件过于苛刻,可操作性不强。
有双重处罚的嫌疑。“比如说,我今天闯了个红灯,被扣了2分,罚了200元。但是,下一年我购买交强险的时候,费率还要上浮10%,多缴105元,等于又缴了一次罚款。交通违规已经有了惩罚,为什么还要再惩罚呢?”一些车主这样认为。
奖惩比例不能草率决定。国内非寿险精算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认为,如果草率地决定奖惩比例,未来若干年后很可能出现保费不足的现象,最终保险公司被迫提高基础保费,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此外,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杜绝甚至大幅减少保险欺诈,同时控制经营费用,交强险保费将会大幅降低。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