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倍受人们关注的“1元餐具消毒费案”在老城区法院公开审理。
事件回放:餐具消毒费惹出官司
4月30日,市民唐国育一行3人到老城德丰居火锅楼就餐,结账时发现饭店多收了他们3元钱。他们经询问得知,饭店收这3元钱,是因为他们使用了3套消毒餐具。按照常理,饭店只给消费者发票,而不提供清单。在唐国育等人的要求下,饭店领班给他们写下了“3元餐具消毒费”的字据。
5月17日,较真的唐国育将德丰居火锅楼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收取餐具消毒费无法律依据,并判令被告返还这3元餐具消毒费;由被告承担此案的诉讼费用。(详见本报5月30日A3版)
谈起打官司的初衷,唐国育说:“自己掏数百元诉讼费,花时间、费精力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这3元钱,主要是想让法院对餐具消毒费一事给个明确的说法,以维护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焦点辩论并不“热”
9时许,庭审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原告提供了餐饮发票、消费清单、《食品卫生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第25届洛阳牡丹花会及中博会期间价格和收费管理的通知》等4组相关证据,被告对此表示无异议。
随后,双方围绕使用消毒餐具是否应告知消费者、消毒餐具究竟该不该收费两个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提前告知使用消毒餐具收费,这种做法是变相强行收费,无任何法律依据。被告则称,饭店有两种餐具,一种是饭店提供的免费餐具,另一种是消毒公司提供的商品性质的有偿餐具,消费者使用了就该付费。
辩论仅进行了10余分钟,双方就不再争论,显得有点异常。随后,按照相关程序,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表示不同意,法官遂宣布:择日宣判。
庭外声音:期待给个说法
餐具消毒费案引起众多媒体和市民的关注,当天上午,省市多家媒体的10多名记者和一些市民旁听了庭审。
一名参加庭审的律师说,消毒餐具是否可以收费,物价部门已有明确规定,如果要收费,饭店也应采取多种方式提前告知消费者。
市民周先生说,他经常到饭店就餐,前一段看到媒体上刊登了“消毒餐具收费惹官司”的消息后就一直关注此事,他认为此案意义重大。
记者 谢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