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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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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爆炸事故频发, 管理部门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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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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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爆炸事故频发, 管理部门何为?
  想说就说

  6月19日,位于甘肃金塔县双城镇的营盘铁选厂一电焊工作业时,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其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亡。据悉,这是全国首例手机爆炸致人死亡事故。(7月4日《东方早报》)

  手机爆炸致人死亡,相信拥有手机的人闻此消息都会不寒而栗。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手机爆炸伤人事故并不少见:2002年4月,北京市赵先生的手机电池第一次充电,14个小时后,正在充电的电池爆炸;2003年9月5日,因装在裤袋里的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家住深圳的傅小姐的大腿被烧成了十级伤残……面对愈演愈烈的手机爆炸事故,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有所作为。

  首先,国家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手机电池生产标准。

  其次,应该加强对二手手机、旧手机电池的监管。手机逐渐从一种通信工具变成了时尚用品,与此同时,大量废弃手机、手机电池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危害。我国每年有大量手机电池被淘汰,即使不发生安全事件,手机电池对环境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再次,对手机地下黑工厂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此外,还应该督促手机生产商在手机上贴上警示标志。         (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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