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7月17日电(记者 张建新 薛飞)天津大学近日出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及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从2008年起,学校将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最高奖学金为2.64万元,奖学金覆盖面将达100%。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将按照不同学年,设置相应的奖学金体系。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获得1.36万元、1万元和1500元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分别占入学新生的60%、10%和30%;第二学年将在第一学年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等级,金额为1.48万元。博士研究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申请每年2.64万元、2.16万元、1.8万元的奖学金。
此次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和导师科研项目中配套的资助经费等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