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 刘铮)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7日在中国政府网网谈时表示,我国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
邱小平说,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国家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资效益挂钩方案的政策。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正在中央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垄断企业利润将逐步提高上缴国家的比例。
“一部分垄断行业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是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邱小平表示,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通过采取措施,促进非垄断行业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另一方面,要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加以有效调控,最根本的是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真正实行政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
统计显示,2000年我国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而到了2005年扩大到4.88倍,而且绝对差距也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
又讯 邱小平表示,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办法必须经过职工民主程序来制定,不提倡工资分配保密。
邱小平在中国政府网进行网谈时,有网友问,不少企业盛行“薪酬保密制度”,工资分配由企业单方面确定,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违者给予处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
邱小平回答说,工资分配办法只有通过全体职工来讨论,或通过职工代表讨论,对职工代表不保密,才能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对国有企业我们是明确的,要求分配要公开”。
此外,对当前一些单位存在因身份不同而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邱小平透露,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工资立法中,已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
邱小平说,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分配应按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邱小平强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劳动法的调整,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