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山) 18日,晚报A6版曾刊发《我的押金该向谁要?》一文。文中报道了西工区刘女士租来液化气罐却无处退还,也取不回押金的事。昨日,公用事业局的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他们称液化气罐和押金可以退还。
据市公用事业局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员介绍,看到18日的报道后,他们积极和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他们了解到,以前的市液化气供应处被合并后,目前还剩下一个留守部门,主要解决一些善后的工作。刘女士前几次找到的是已经合并后的液化气公司,所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梁先生说,和刘女士有类似遭遇的群众,可以拨打电话65168920向公用事业局求助,由他们来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