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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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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误诊子宫被切除 上法庭一审获赔偿
赚了小钱 犯了大法
利用“反向工程” 获得技术秘密 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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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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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问题解答④
利用“反向工程” 获得技术秘密 是否构成侵权
  西工区刘先生问:我公司研发了一套财务管理软件,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我公司的一家代理商利用业务关系窃取了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并辩称是通过研究我们的产品,采取“反向工程”获得了该技术秘密,系合法使用。请问该理由能成立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焦亚亭律师答:“反向工程”是指他人通过研究技术秘密权利人售出的产品或用户手册等,以回溯、反向等方法获得权利人技术秘密的过程。“反向工程”又被称为“逆向工程”或“还原工程”,主要存在于软件、集成电路和化学领域。

  关于“反向工程”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目前的立法尚无明确规定,但一般认为是合法的,不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因为其本身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种手段是正当的,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因此,对于任何技术开发者,在对其技术作为秘密保护之前,必须对该技术被他人成功实施“反向工程”的可能性进行判断,以决定是用专利方式还是技术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

  在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被告往往以“反向工程”作为抗辩理由,因此,应当由被告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其“反向工程”的证据,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图纸、计算公式、实施“反向工程”的具体技术人员、时间等一系列证据。否则,可以认定其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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