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插图: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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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开庭宣判,该县农民胡勤林(化名)因犯失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未及审判长宣判完毕,胡勤林不由得流下了懊悔的泪水,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真想不到,我‘燎地边’(烧荒)竟会闯下恁大祸,以后再也不敢在林区附近点火了。”
老汉烧荒
林场起火
胡勤林今年61岁,家住新安县南部的一个小山村。他和老伴儿都是勤勤恳恳、心地善良的农民,两个孩子已长大成人、分家另过。几年前,胡勤林瞅准了放羊是个投资少、风险小的挣钱门路,想到自己年纪较大,干不了重活,为了减轻儿子们的负担,他便买回一群小羊羔,常年以放羊为生。几年间,他虽然收入不算高,却一直生活得平平安安。可他没想到,一个无意间的举动竟然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3月10日,天气晴朗,微风习习。9时许,胡老汉照常赶着羊群出去放羊。11时前后,他赶着羊群行至郁山林场的东南林区,在林区入口处恰遇本村放羊人李老汉。就这样,两个老汉赶着羊群上到了半山坡,一边放羊,一边闲聊。
忽然,胡老汉看见有几只羊跑到山下的路边,就对李老汉说:“我下山把那几只羊赶回来,顺便拐到沟坪俺那块地里看看油菜的长势。”
“你去吧,我在这儿看着羊群。”李老汉说。
胡老汉看完油菜走到地东头,发现地边杂草丛生,心想把这些杂草烧掉,将来耕种就方便了。于是,他掏出打火机,把杂草点着了,没多大工夫,地边的杂草就快烧完了,他仿佛看到了新翻的土地长出了绿油油的麦苗,脸上露出了笑容。可是,他却忘记了林区禁火规定,在天干物燥的初春季节撒下了火种。
就在这时,天气突然发生了变化,刮起了大风,火苗借着风势,沿着沟壕往山上蔓延。胡老汉顿时脸色大变,额头渗汗,急忙奔向火头,双脚乱跺,并用放羊的鞭子猛抽火舌。
可是,风助火威,火越烧越旺,蔓延得更快,任凭胡老汉怎么用力扑打也无济于事。高温烤灼,浓烟熏呛,胡老汉的眉毛被烧焦了,呼吸也有些困难。他非常恐惧,惊慌失措,知道大火已无法控制,只好放弃了扑救。
闯下祸端
企图脱责
自己无意中引发的森林火灾,无疑将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胡老汉一向胆小怕事,遇此场面更是惊恐万分。他这时竟产生了一个荒唐想法:逃跑!
他以最快的速度向李老汉跑去。“快走,赶着羊快走,我今天闯下大祸了,山林着火了!快跑,别让人看见咱们……”胡老汉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向李老汉喊道。
两个老汉赶着羊群一直往东边山里跑,跑到一片槐树林回头观望时,他们看到西山的火已经烧到山脊了,浓烟滚滚、火光冲天,还能隐约听到不少救火人的嘈杂声。忽然,他们看见路上停了一辆警车,就赶忙把羊群往树林里赶,一直等到太阳落山,警车开走了,他们才赶着羊群回家。
到家后,胡老汉心事重重,愁眉不展,吃不下饭。失火的事儿,他连自己的老伴也没敢说,生怕走漏了半点儿风声。
大火扑灭
嫌犯被捕
护林员发现火情迅即向林场报告,林场领导立即组织灭火突击队20余人,前往现场控制火势。由于风力较大,火势较猛,扑火工作非常困难。
与此同时,郁山林场向上级部门紧急报告,请求增派力量前来救援。森林失火的消息迅速传开了。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增援,附近群众闻讯也从四面八方赶来灭火。来自各方的力量形成了强大合力,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
火扑灭后,新安县森林公安分局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大量的事实证明,胡勤林有引起森林火灾的重大嫌疑。当晚,胡勤林被传唤到森林公安分局。
胡勤林在接受讯问时,只讲他到林场放羊时看见起火了,可没有见到谁点火,对自己燎地边的事儿避而不谈。
办案民警对他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胡勤林不得不低头认罪,彻底交代了自己燎地边引发森林火灾的经过。
3月12日,森林技术部门对郁山林场失火现场进行了勘查,这次火灾过火总面积达21.6公顷,烧死25年生油松1867株,16年生柏树121株。
3月14日,新安县森林公安分局将该案侦查终结,移送给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胡勤林。3月20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后,认为胡勤林涉嫌失火罪,遂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书,并于4月23日向新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