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大到酒店、健身俱乐部,小到美容美发店、擦鞋店、浴池,商家为了刺激消费,纷纷推出各种打折的会员卡、优惠券或团购票,然而陆续出现的“店主易人”、“人去楼空”等情况,让消费者从“上帝”变为无法反抗的“羔羊”。
游泳馆人事变动,游泳票差点作废
市民李先生是一个游泳爱好者,经常购买一些游泳馆的游泳票,可单次买游泳票少则10元,多则20元,李先生觉得很不划算。为了省钱,他时常采取团购的方式享受一些票价的优惠,可让李先生始料不及的是,明明没有标注使用期限的游泳票,商家却说作废了。
去年8月中旬,李先生所在的公司为员工在我市一大型游泳场馆团购游泳票,李先生花300元购买了20张游泳票。记者看到这些游泳票类似于超市打印出的“小票”,并未标注任何使用期限,游泳票的购买时间是2006年8月15日19时23分。去年,李先生拿着这些团购票陆续使用了几次。
今年8月上旬,李先生拿着剩余的13张游泳票再次前往该游泳馆游泳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公司管理人员有所变动,此类泳票作废,不能再用”。昨日上午,记者和李先生来到该游泳馆, 一位姓李的前台接待人员看过票后称:“去年,公司人员有变动,接财务部门通知,去年购买的此类团购票已作废。”
随后,我们来到公司财务部门,一位姓付的财务主管称,李先生所拿的游泳票属于目前使用的“当日有效”的游泳票,已经时隔1年,这些票已过期作废,并且这种团购票按照目前规定,不可能同时打印如此多张,当初办理这些游泳票的员工已离开公司,究竟这些票是怎么办理的,他们也不清楚。几经协商,商家最终还是为李先生换了13张新游泳票。
此类预支消费纠纷并非个例,今年3月27日,王女士将一套价值1400余元的名牌西服送去洛热社区内一家洗衣店干洗,孰料干洗店突然人间“蒸发”,衣服没了踪影;6月10日,刘先生在黄梅路一擦鞋店办理了半年的皮鞋保养卡,可没多久店老板脚底抹油跑了;7月初,关林的陈女士在零号路上一家美容店办理了2000多元的美容卡,孰料美容店转卖他人,新店旧账不认。
如何规避风险,我们为您支招
市工商局12315维权中心负责人说,市民李先生的13张游泳票作废,属商家一面之词,在游泳票并没有标注使用期限的情况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视为长期有效,无论是公司人员变动还是别的内部原因,只要公司名称不变,都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近年来,消费者对预支性消费的投诉呈上升趋势,一些商家通过会员卡、优惠劵、团购票等形式吸引顾客预支消费。由于在对预支性消费监管方面,仍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一些优惠卡或消费卡时,要多方面了解商家的营业规模、信誉、证照等方面的规范情况,尽可能避免在一些小店内进行过多的预支性消费。一旦发现商家有“霸王条款”或有撤店走人的迹象时,尽快拨打12315投诉热线举报,以便工商部门及时发现后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