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本年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结束,“多高的通过率才算合适”,又成为一个渐渐热起来的话题。然而,从一开始的7%到目前11%稍强,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已不宜再高。
科学设定我国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关键是要弄清目前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到底是数量不足还是素质不高?对此,普通公众恐怕比法律行业本身看得更清楚。目前,法律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已基本得到缓解,而且总体供给数量还在持续增加。单从今年的情况看,全国报名参考人数29.4万,与去年同比增长5.7%,即使以10%的通过率计算,法律职业新增人数预计近3万,这还不包括每年数以十万计的法律院系毕业生。在此前提下,我们需要做的是“择优过关”。
事实上,与国际横向比较,中国目前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算较高。日本和韩国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3%左右。在美国,其他专业获本科学历后才能修读法科,然后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优中选优之后达到20%的通过率,那当属正常。有人常常以个别偏远基层司法机构在司法考试中“全军覆没”为由,要求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但这并不是一个可以通过人为提高考试通过率来解决的问题。从现实情况看,在偏远地区,非司法系统的人士通过考试的也不在少数,解决其“专业人才荒”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些手持合格资格证却徘徊于司法系统外的人士,能够得其门径,逐渐置换掉那些身在其位,却迟迟不能职业达标的系统内人士,通过新陈代谢实现司法机构的专业进步,这才是司法考试的本义所在。
司法考试是一项旨在选拔优秀专才的资格考试,保持较低的通过率,方能确保“过关者”的较高专业素质。如果盲目增加司法考试的频率、提高通过率,将难免导致考试通过者鱼龙混杂,提高司法从业者素质的考试目的也将难以保证;从律师考试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许多年来走过的辛勤与坚守,都可能前功尽弃。这对法治国家的成长、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与普通民众的法律服务期待,有害无益。
(陈创东)